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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点: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川教考院〔2014〕58号),现将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

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至5月28日(成都体育学院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放时间)。

2、受理范围:

原则上须在“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提名单”之内方可申请。预提名单将在5月23日省考试院下发后挂在群里。

3、上报材料:

(1)按照考生本人提交的毕业申请书(附件3),交验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裁剪后贴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另一份单独交),认真核对考籍库内考生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相片、专业名称)。审核无误后,留存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请考生核对考籍信息并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上签字确认所有信息正确无误。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验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人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各教学点应按川考院【2012】18号文件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

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告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2)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自考群也可查询)中的毕业预提名单,进行毕业申请操作(若考生的基本信息有误请导入正确的基本信息)。

(3)每个申请办理毕业证的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及申请书(粘贴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的原件(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以及在系统打印好的《2014年上半年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汇总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在6月6日11点前寄至继续教育处。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办理申请毕业手续。(请收复印件时核对原件,专科毕业证的复印件务必有“已核查”的字样,同时经办人须签名)

(3)因教学点漏报、错报、超时等原因造成毕业生数据有误责任教学点负责。

4、其他事项:

(1)2012年以后(含2012年)通过毕业论文审核的考生,不再报学历信息,其他的考生均需报学历信息。今年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需报学历信息。(此学历信息上传在毕业论文管理中应届生论文下面的学历信息处)

(2)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并2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请学生务必手填,该表中的审核意见及审核人处不填,此处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填写。

(4)毕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7月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5)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告知考生妥善保管。

附:《2014年上半年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汇总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学历信息表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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