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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点: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川教考院〔2013〕180号),现将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

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2、受理范围:

原则上须在成体自考群挂出的“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提名单”之内方可申请。预提名单将在11月20日省考试院下发后挂在群里。

3、上报材料:

(1)按照考生本人提交的毕业申请书(附件3),交验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裁剪后贴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另一份单独交),认真核对考籍库内考生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相片、专业名称)。审核无误后,留存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请考生核对考籍信息并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上签字确认所有信息正确无误。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验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案表及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注册查询 http://www.chsi.com.cn)的原件及复印件,各教学点应按川考院【2012】18号文件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

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告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2)每个申请办理毕业证的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申请书(粘贴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的原件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并与《2013年下半年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汇总表》顺序一致,同时站点务必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在12月4日11点前寄至继续教育处。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办理申请毕业手续。(请收复印件时核对原件,专科毕业证的复印件务必有“已核查”的字样,同时经办人须签名)

(3)因教学点漏报、错报、超时等原因造成毕业生数据有误责任教学点负责。

4、其他事项:

(1)2012年以后(含2012年)通过毕业论文审核的考生,不再报学历信息,其他的考试均需报学历信息。

(2)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并2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附:《2013年下半年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汇总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学历信息表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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