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助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21号),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本次毕业申请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和成都体育学院自考管理系统提交。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
1、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
审核结果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考生须进一步按信息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27日至29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
2、毕业(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二)成都体育学院自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8.224.15:81/Login.aspx)
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逾期,本次将不予受理。
二、工作流程
(一)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前置学历审核或毕业申请,缴纳毕业生审定费(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至助学点初审。助学点负责受理和打印考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网址:https://zkk.sceea.cn,)审核申请数据,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毕业申请材料至我校。学生电子材料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3.2次毕业申请”。具体工作流程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附件1)。
(二)助学点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和毕业证明申请审核,同时在成都体育学院自考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数据并打印汇总表及责任书。
最终在学信网上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助学点再联系我校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
特别提醒:
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本省审核后,将报送至教育部进行最终审核,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驳回的,毕业信息暂无法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考生需等待助学点的通知,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和提交,或耐心等待我省对未通过前置学历数据的复核和第二次报送。
三、规定要求
(一)毕业审核
各助学点要熟悉工作流程、规定要求等,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信息系统中毕业申请的审核工作。毕业申请数据的具体操作方式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系统用户培训资料(2019年)》执行。
1、学费审核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计划财务处的要求,请助学点于12月8日前核实相关学生学费是否缴清,并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计财处苟春丽老师审核学费。未按时缴纳学费不得纳入拟毕业名单,逾期未缴费的学生本次不再受理申请,后果由相应助学站点承担。
2、毕业申请审核
各助学点要结合考生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和提供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审核重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与其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是否在2023年12月30日后)和毕业专业(审核重点:信息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毕业专业是否一致),并在信息系统中明确审核结论。同时,联系我校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指导考生填写。
凡未在信息系统考生端中完成提交毕业申请、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或错误,经办人应告知考生补全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交申请。
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特别提醒: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信息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
(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习和毕业证书申请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11号),普通高校本科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从2015年1月起不能作为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前置学历。
2、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申请审核
若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各助学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附件3)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系统管理端中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对2005年6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6月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标准证件照片两张。
四、材料报送
各助学点于12月12日前完成信息系统管理端全部数据的审核,并将打印出的纸质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尽快报送至成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王轩老师)。凡因上报的材料不清晰、不规范或逾期上报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由助学点负责。
1、电子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贴有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且考生签字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扫描件;(附件2);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后)扫描件;
(3)考生的专科毕业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各助学点统一将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毕业申请材料以助学点命名QQ发送至范老师处进行审核,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3.2次毕业申请”(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邮件)
(2)纸质材料
(1)加盖公章的《2023年下半年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汇总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成都体育学院自考管理系统打印);
(2)贴有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考生签字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2),需按毕业汇总表名单排序。
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中的审核意见助学点不用签署审核意见,也不用加盖公章。
(二)毕业证明申请报送材料
1、加盖公章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明办理责任书》(纸质材料+电子扫描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23.2次毕业证明申请名单》(纸质材料+电子扫描件);
3、贴有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考生签字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需按毕业证明申请名单排序)(纸质材料+电子扫描件)。
五、特别注意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具有唯一性,遗失后无法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会开展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业务办理。
(六)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助学点负责老师。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件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内容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
各助学点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部署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提前指定熟悉自考考试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解释和考生申请受理、审核工作,并向考生公布受理业务的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
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计财处苟老师:028-85091793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