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现就2017级新生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新生党员入学报到时要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党总支指定专人于新生报到日(9月7日-8日)收集、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新生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介绍信抬头为:成都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四川省教工委)。对于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由本人联系原单位党组织重新开具,并于9月22日前到党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3、党员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或自带(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密封)方式交到学校。邮寄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编:610041。
4、9月8日下午5:00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将《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介绍信上交党委组织部,以便及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5、我校本升研的学生党员,由原党支部负责将该生的信息、入党材料转交到研究生院,并履行交接手续。本升研的学生党员也应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6、新生党员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部指导院系党组织完成《党务系统》数据信息录入。
7、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要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和审核工作,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入党积极分子流失。
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认真查阅新生党员入党材料。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到校、齐全,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进行核实。重点需注意以下问题:
1、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党员发展条件。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转为正式党员,入党履行的手续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重点看是否存在年龄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在校生不是在本校发展入党,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上级党委没有审批或者有审批意见但未加盖党委印章等情况。
2、材料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符合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填补或纠正。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3、审核后的党员材料请于9月22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开具《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回执联由党总支负责填写并发给新生党员,由新生党员转给原单位党组织。
三、新生党员入校后管理工作
1、新生党员入学后,各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2、做好新生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指定考察人,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转正手续。
附件: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