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
1、毕业生党员离校时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17年6月。
2、召开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院系党总支或学生党支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教育,同时发放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党员离校须知》,指导其填写登记信息,明确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相关事宜。
3、登记信息。各院系毕业年级学生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到每个毕业生党员,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并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表》(本升研、西部计划志愿者)。
4、信息汇总。各学生党支部对学生登记信息核实无误后, 准确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汇总表》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汇总表》(按学生所在班级或支部排序),并于6月2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文档(总支书记签字确认,盖总支章)报组织部曹乃凡老师处(邮箱928303703@qq.com)。
5、打印介绍信。根据统一安排,组织部将于6月12日集中对各学生支部书记进行介绍信打印培训。培训结束后,各支部自行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
6、发放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前,到所在支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单位在发放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时,务必做好领取登记签收,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领取登记表》,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前一天将上述登记表复印件交组织部作为办理党员离校手续的凭据,并于6月30日前将已签字核实并加盖党总支公章的最终表格交组织部备案。
二、关于组织关系转出的几种情况
1、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凡党员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本人须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接转组织和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确定后报本人所属党支部。
(2)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本人未提交登记表,支部书记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在地党组织。举例,如到某某县人才交流中心,则组织关系转移至某某县委组织部。
三、关于组织关系暂不转出的几种情况
1、校内本科升入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
在我校本升研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但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表》,并由原党支部负责将该生的相关信息、材料等移交至研究生相应的党支部。
2、特殊情况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学校(需严格控制)。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考上研究生、公招等尚待批准或录取的毕业生党员,根据本人要求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党组织。须由党员本人提交申请,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报组织部备案。对这一部分党员的管理,所属院系党组织须履行相关职责,如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材料的管理、组织生活、党费收缴、适时联系组织关系转出事宜等。
四、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党员材料归档工作
各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正式党员的材料由组织部直接转交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因涉及转正问题,党员材料可暂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由学生所在党支部负责密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后,在本人离校时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签领,一并交给接转单位党组织。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档工作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支部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提醒事项: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12日17:00前将本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毕业生党员人数(预备和正式分开统计)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组织部。
2、各党支部应提醒学生党员一定要在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成都市内15天,省内30天,省外60天)。党章第九条明确规定,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各党支部应提醒学生党员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邮寄或传真回学校。传真:028-85095136;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编:610041 。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表
3、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
4、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汇总表
5、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领取登记表
2017年5月4日